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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年度付息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截止2011年,我校需支付助学贷款年度利息的学生共有2500余人,涉及合同4000余笔,利息总额达105万余元。目前,需要自付利息学生的明细已下发到各学院,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因利息逾期而产生违约学生的个人信息直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因此,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知到每位学生,按进度分别在11月30日、12月5日、12月10日上报《高校助学贷款年度扣息落实情况表》。除此之外,请各学院在工作中注意以下事项:

1、采用中国银行还贷账户的同学,现阶段就算变更成支付宝也不能采用支付宝还息,系统仍认定还息账户为中国银行还贷账户。这非常重要。

2、利息已系统计算为准,在系统提示金额上多存入10-20元,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这非常重要!

3、《高校助学贷款年度扣息落实情况表》在资助群共享中可以下载使用。

4、各学院落实情况和扣息情况将在1月通报。

5、年度扣息日为12月20日,利息于12月10日前存入对应的还贷账户,最迟不超过12月12日。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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